近年來,新冠肺炎疫情、暴雨、洪水等災害類熱點事件往往掀起陣陣輿論熱潮、“鐵鏈女”、“社會性死亡”、“打拐尋親”、“惡意行兇”等突發(fā)社會事件也頻頻進入公眾視野,不正當言行塌房、代孕等明星負面輿情話題不斷沖擊倫理底線……這些公共熱點輿情事件一旦被推至輿論高位即面臨巨大的處置壓力,特別是網民群體作為一支新興的、日漸崛起的社會力量,個體之間能夠迅速匯聚各方信息和觀點并形成不可預見性的網絡輿論互動話語,形成“烏合之眾”的狂歡抑或“群氓的智慧”。這兩種看似指向截然相反的網民輿論判斷結果,提示我們可從不同的角度對輿情事件中網絡群體互動的結構、機制和效果進行深入思考。
一、輿論場上的“烏合之眾”
法國社會學家古斯塔夫·勒龐在《烏合之眾》中提供了考察新媒介環(huán)境下群體互動的一種視角,即網絡群體匯聚可能強化群體心理的作用,群體中的同質化信息形成裹挾之勢,共同導致個體喪失理性,群體出現(xiàn)集體性的迷失、盲從和極化特征。
網絡場域中烏合之眾存在的原因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群體性心理,群體壓力對個人心理產生的作用,個人在網絡活動中一旦處于孤立無援的狀態(tài)將變得無所適從;二是信息遮蔽,互聯(lián)網社會的信息傳播很容易產生“馬太效應”,另外則在于個體對自己不感興趣或不利于自己的信息進行遮蔽,導致人們在信息不完整情況下作出錯誤判斷;三是匿名效應,網絡空間的匿名化以及二元對立思維很容易導致網民作出“便捷式判斷”,最終非黑即白的雪球越滾越大。
基于網絡暴力之下的烏合之眾考察,是互聯(lián)網輿論空間中難以治理的議題。如劉學州遭網暴自殺事件,據輿情監(jiān)測系統(tǒng)鷹眼速讀網顯示,1月24日“劉學州去世”的消息刷爆全網到達輿情峰值,此后劉學州舅媽稱近期仍有網暴言論,相關輿情依然沸沸揚揚地持續(xù),未能走向落幕。
縱觀劉學州自殺輿情事件,一開始媒體針對劉學州的報道成為網民向其施暴的起點,如向父母要錢買房等等,網民盲聽盲信盲從于媒體報道,缺乏理性思考,將劉學州本人的澄清視為狡辯,群體秉持自認為的正義感這種共同的心理機制,暴力的行為和語言相互傳染,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審判當事人,成為壓垮當事人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線;而劉學州遺書傳播開來后,不明真相的網民受到心理層面的震驚式挑戰(zhàn),轉而對媒體進行以暴制暴,辱罵、吐槽和嘲諷媒體的聲音大量泛濫,群體只在乎需要為暴力的后果找到一個發(fā)泄點,而沒有人去反思自己的行為是否恰當。
二、群氓的智慧:網民推動輿情事件發(fā)展甚至解決
在《失控》一書中,凱文·凱利用“群氓的智慧”來表達這樣的認識:“群體被看做一種自適應的技巧,適應于任何分布式的活系統(tǒng),無論是有機的,還是人造的?!边@就指出網絡是群體的象征,無數的個體思維聚在一起,形成不可逆轉的社會性,從而成為學習、適應和進化的沃土?!洞筮B接》提出,社會網絡可以讓個體更有智慧,或者成為對個體智慧的補充。它可以捕捉和容納人們相傳的、不同時間的信息,還可以通過計算將成千上萬的決策匯總起來?;ヂ?lián)網作為現(xiàn)實社會網絡的延伸,通過觀點推論,互聯(lián)網上同樣也能形成“群體的智慧”。可以說,群體力量帶來了豐富的信息與知識、多元的認識視角以及多種觀點的碰撞,而使得群體在某些方面可以變得更為智慧、更為強大,而群體的協(xié)同行為,在社會化媒體的支持下,也變得更加容易實現(xiàn)。
相較于“烏合之眾”的負面影響,群氓的智慧基于互聯(lián)網作出更為積極樂觀的判斷,網絡的聚合無可否認勢必產生有利影響,尋人、維權、眾籌等因網絡群體的開放與穩(wěn)定提供了良好的傳播渠道,基于產品聚合而成的豆瓣、知乎等也為群體智慧的產生提供了良好的平臺,網絡群體間的解答一定程度上也為事件的解決提供了智囊團的作用。
鐵鏈女輿情事件展現(xiàn)出了從個體網民到群體互動下“群氓的智慧”。借助社交網絡平臺以及知乎、短視頻等社會化媒體,普通網民之間基于強烈的共情心理影響形成了一種正能量的聚合,通過不斷推進真相的曝出和挖掘不斷剖析事件的真相,從而推動相關部門調查介入。一方面,網民個體自發(fā)連接而形成的群體性的圍觀力量;另一方面,群體成員之間群策群力,針對事件中的各個疑點進行互補合理化推演,網絡大V帶動下將個體的觀點充分凝結成群體智慧,在一步一步探究真相的過程中也獲得了被認可、追求“正義”的滿足感。
三、網絡群體互動下的輿情反思
網絡輿論世界的便捷性和互動性,使得網民通過傳受身份的轉化能夠快速介參與到突發(fā)公共輿情事件,他們或因不當的言論而形成信息的負載,或單純增加突發(fā)事件的發(fā)聲,或延伸、改變媒體報道內容推動事件解決?;ヂ?lián)網時代從個體到群體的互動,使得個體力量轉化為群體智慧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群氓的智慧所發(fā)揮的作用越來越大,但也應同時看到,群體力量被濫用后導致網絡暴力的風險,演變成烏合之眾的狂歡,在輿情工作中應當避免和克服由此導致的群體性失序與迷失。
為更好地實現(xiàn)公眾在輿論參與過程中產生的積極作用,需要從公眾輿論參與意愿以及參與動機、公眾的滿意度等方面進行著手,推動輿論走向理性,與其無意識性形成抗爭;此外,還應當改善連接、聚合及互動的結構與機制,使群體作為一個自組織,能夠實現(xiàn)自我修正與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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